最高法召開黨組會研究落實“有信必復”工作 張軍強調
結合主題教育檢視整改把“有信必復”工作做實做好
本報北京4月25日訊 記者張晨 群眾來信是人民法院直接聽取民聲、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有信必復”是最高人民法院把主題教育檢視整改、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做實的重要內容。這項工作計劃怎麼推進?人民法院應當轉變哪些觀念?一些具體工作如何抓落實?4月25日,最高法召開黨組會,研究落實“有信必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軍主持會議。
據悉,自全國法院學習貫徹全國兩會精神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開展“有信必復”工作以來,最高法有關單位認真扎實開展調研,積極研究工作方案,部分巡回法庭和高級、中級、基層法院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先行先試,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親友之間發個信息都希望對方盡快回復,更何況是認為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老百姓呢?”“來信不復,只是回避矛盾,沒有解決問題,當事人就會不斷地通過各種渠道反映問題,長期下去,損害的是司法的公信力,侵蝕的是黨的執政根基。”圍繞扎實做好“有信必復”工作,張軍提出具體要求——
“有信必復”責任在法院自身,關鍵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涉訴信訪問題說到底,是法院的工作還有不足,是審判環節沒有把矛盾糾紛化解好。“因此做好‘有信必復’,就是把本該在一、二審做深的‘信源’工作做得更實更好。”這是依法履職的法律問題,更是關乎民心的政治問題。
要以“就是頭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辦好”的決心和氣力做好這項工作,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人民至上落到實處。
“有信必復”只是措施,根本目的是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為什麼當事人會來信反映問題,甚至一封又一封來信?因為問題沒有解決,或者你沒有給我解釋清楚、讓我明白。”要通過辦理涉訴信訪發現司法審判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有針對性地加強對下指導,促進把問題在審判環節就努力化解掉。“再往前進一步,就能促進矛盾糾紛在源頭化解,這也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要求。”“這是涉訴信訪的源頭治理,也是司法審判工作的訴源治理。”
“有信必復”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統籌謀劃、科學安排。“‘有信必復’就是讓人民群眾在最短時間知道寄出的信收到了、誰在辦。”工作實施中,要把相關問題想在前面,配套措施要及時跟上,利用好信息化手段,在試點的基礎上穩步推進。各級法院院領導要包案,牽頭辦理來信反映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促進實質性化解,確保此項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工作有難度,但為了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怎能不擔當!”
最高法黨組成員、副院長高憬宏,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法紀檢監察組組長、最高法黨組成員張榮順,黨組成員、副院長楊萬明、賀小榮、沈亮、李勇出席會議,最高法副院長陶凱元,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王淑梅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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