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偵查工作如何“更上一層樓”?這場調研座談會信息量真大
4月26日召開的檢察機關偵查工作座談會更像是一場答辯會。
就在一天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檢委會(擴大)會議,分析研判會商2023年第一季度檢察業務數據,強調“刑事偵查檢察要加大對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辦案力度,著力提升辦案質量”。
面對最高檢黨組提出的要求,如何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和大興調查研究,在實踐中找准影響和制約檢察偵查工作的問題,找到加強和改進檢察偵查工作的最優路徑,成了包括參會人員在內的全體檢察偵查條線干警的必答題。
開宗明義,檢察偵查工作如何做到定位准、站位高?
黨的二十大報告在法治建設部分專門部署“嚴格公正司法”,強調“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時間再回到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確立了檢察機關對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直接立案偵查的制度。
新征程上的再出發,對於檢察偵查工作來說,承接了黨中央的重托和刑事訴訟法賦予的重擔,如何重新認識檢察偵查工作的重要意義,找准自身定位,提高政治站位?
“偵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能,是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新形勢下,我們要深刻認識加強檢察機關偵查工作的重要意義,更加主動、自覺地服從和服務於黨和國家反腐敗工作大局,把准改革方向,明確目標任務,堅持守正創新,以科學的謀劃、創新的魄力把檢察機關的偵查工作抓實抓好。”
“檢察機關偵查工作,要自覺服從服務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動搖堅持和加強黨對檢察偵查工作的絕對領導,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
座談會上,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國慶再次強調了檢察機關偵查工作的政治性。
最高檢檢委會專職委員張志杰也強調,要深刻認識加強檢察偵查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握偵查工作規律,不斷建立健全偵查工作體制機制,正確處理辦案數量和質量、辦案和安全、嚴管與厚愛的關系,確保檢察機關偵查工作行穩致遠。
“始終深刻把握偵查工作的政治使命。”在遼寧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柳忠清看來,這是檢察偵查工作行穩致遠的關鍵。為此,他們制定出台了《遼寧省檢察機關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工作黨內請示報告辦法》,在工作中主動及時向黨委及黨委政法委請示報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以及犯罪特點和治理對策,緊緊依靠黨的領導有效排除干擾、克服困難,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
浙江省檢察院也同樣積極爭取省委的支持。浙江省檢察院第十一檢察部主任勞偉剛介紹說,2019年7月,浙江省委出台《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檢察機關要“加強和監察機關案件起訴、線索移交、案件管轄等銜接,依法堅決查處訴訟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共同推進反腐敗斗爭”。
適應當下,檢察偵查工作有哪些有益探索?
“全國檢察機關在最高檢黨組正確領導下,2018年10月至2023年3月底共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6368人,其中今年一季度,我們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檢察長會議關於加大偵辦力度的部署要求,立案偵查375人,同比上升24.6%。”座談會上,最高檢第五檢察廳廳長侯亞輝通報了近幾年偵查工作開展的總體情況。
一段時間以來,反貪反瀆轉隸后偵查機構機制不健全、業務骨干匱乏等特殊困難制約了檢察偵查的發展。面對這些問題,檢察機關進行了哪些有益探索?
為了提高辦案質效,記者注意到,部分省級檢察院陸續單獨設立了偵查部門,組建專門隊伍從事檢察偵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國已經有12個省級檢察院單獨設置了偵查部門,遼寧、湖南、貴州、安徽四個省份在市級院全部單設了偵查部門。
為了解決線索發現難、部門之間溝通銜接不暢等問題,遼寧省檢察院第十一檢察部主任何毅介紹說,遼寧省檢察院針對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特點,構建了以省院為主導、市(分)院為主體的偵查辦案體系,促進“查人推動糾案”。
“河南省檢察機關探索建立立案前評估、立案后邀請職務犯罪檢察部門提前介入偵查、移送起訴前偵查部門與職務犯罪檢察部門會商量刑建議、擬不起訴案件上一級院偵查和捕訴部門共同審核等機制。”河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薛長義表示。
“湖南省檢察機關建立了內部協作機制,對線索移送、原案評查、疑難會商、‘前案(事)’糾錯以及調卷支持、強制措施執行協助、技術協助、用警協助等予以明確,形成三級院各條線助力偵查辦案的工作格局。”湖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黃勁特別提到。
湖南省檢察院第十二檢察部主任張青春表示,他們把立案建立在充分的調查核實基礎上,同時考量立案的時機、條件和偵辦的難度。“對一時拿捏不准或存在較大困難的,在立案前一律報省檢察院共同研究確定。”張青春說。
浙江省檢察院打造了“大數據法律監督應用平台”。勞偉剛介紹說,2021年以來,浙江省檢察機關建立了司法網拍、虛假訴訟、強制戒毒、違法減假暫、涉黃賭案件融合式監督等多個專項檢察監督數據庫,為各地進行專項檢察偵查提供案件來源和數據支持。
在外部溝通方面,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崔平表示,內蒙古檢察機關加強與紀委監委的銜接配合,重點對案件線索移送、互涉案件分工、案件偵查協同配合等方面進行規定,建立健全司法工作人員瀆職類案件信息通報制度,進一步完善了檢察機關與紀委監委在職務犯罪偵查方面的溝通協作機制。
在隊伍建設方面,貴州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石子友介紹說,貴州省檢察機關採取以案代訓、跟崗學習等方式,著力提升偵查隊伍審訊突破、取証固証等辦案能力。
湖北省檢察機關建立了全省檢察機關偵查人才庫,實現對偵查力量的有效管理。“我們還建立了偵查專家智庫咨詢制度,發揮‘外腦’作用,帶動全省偵查技術水平的整體提升。”湖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江波表示。
據北京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賀衛介紹,為了解決分院偵查辦案力量不足的問題,北京市檢察院出台《統一調用全市檢察人員辦理案件工作規程》,特別規定了各分院經市院批准可以在轄區內調用檢察人員參與辦案的程序。
著眼未來,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如何“更上一層樓”?
座談會上,最高檢領導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對此,參會人員也有了更多思考。
河南省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周一建議最高檢多組織相關業務培訓,多組織跨地域交流和學習,盡快提高職務犯罪偵查隊伍能力素養。
廣東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粵貴,廣東省檢察院第十一檢察部主任許建楓提到,目前的檢察偵查工作更注重“以供促証”,所以偵查辦案中發掘線索、收集証據等關鍵環節均需要信息化手段賦能。“一是建議最高檢加強頂層設計,建立數據共享平台。二是建議最高檢開發符合新時期檢察偵查工作需求的數據信息篩查、分析軟件,在全國檢察機關共用共享共完善。”他們說。
安徽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陶芳德提出,要完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場所建設使用標准,規范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運用。在法律適用方面,陶芳德提出,對一些缺少司法解釋的條款,如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和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的法定刑升格條件“特別重大損失”如何界定,建議制定司法解釋予以明確。
四川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呂杰認為,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在線索來源、犯罪手法、表現形式、后果認定等方面,都與貪污賄賂案件有著極大的差別,對這些問題還缺乏深入系統的研究,導致主動發現有價值線索少,案件突破難,系統性查辦案件少。
“目前對犯罪背后的理論依據缺乏系統的歸納和梳理,對瀆職犯罪的構成要件、危害后果中‘惡劣社會影響’的認定、瀆職犯罪追訴時效等研究尚處於初步階段,有些問題尚未形成司法共識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實踐中極易發生爭議,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實踐運用和偵查質效的提升。”吉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王任剛建議對以上爭議問題進一步形成共識,並適時出台相關罪名的証據標准。他還提到,目前看,“機動偵查權”適用范圍過窄,幾乎處於“休眠”狀態,有著很大監督潛力,建議對相關問題予以明確。(單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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