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村屯、聽民聲、尋良策,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開展改善農村環境衛生立法調研
解決農民實際問題 助力和美鄉村建設
一段時間來,市人大常委會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認真落實大興調查研究之風要求,圍繞農村環境治理等重點領域立法進行調研,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市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在實地走訪多地、大量征詢意見后,制定出台《哈爾濱市農村環境衛生條例》,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鄉村振興發展提供人大力量。
在調研過程中,各立法聯系點普遍反映農村人居環境建設方面存在諸多亟待解決和規范的問題。通過與基層干部、群眾的面對面交流,了解到當前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工作普遍缺乏系統性規劃,因村制宜治理工作不夠到位,鞏固治理成果的長效機制不夠健全,還處於常治不長效、治標不治本的層面,基層急切盼望通過立法的方式規范農村環境管理。市人大常委會將《哈爾濱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列入2022年立法計劃預備項目。
為做好《條例》起草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改變以往由政府提報議案、人大審議的立法流程,成立農村環境衛生立法專班組織起草條例。立法專班赴阿城區、尚志市、依蘭縣、方正縣、通河縣等地,通過實地走訪村屯、養殖場、污水處理廠等場所,發現農藥包裝廢棄物和農膜導致農業面源污染、畜禽糞污影響農村整體環境、村民公約對村民沒有約束力等數十個現實問題。經過梳理研究,立法專班將非規模化畜禽養殖、鄉鎮執法權下放、農村垃圾處理等問題作為進一步調研的重點,又深入呼蘭、雙城、五常、巴彥、木蘭等地,採取召開座談會與實地走訪相結合的方式,借鑒吸納區縣(市)典型做法,將發揮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和村民等各方主體作用作為起草法規的關鍵,形成了條例草案。根據群眾的反饋,條例設定保潔制度、建立垃圾收集機制、增設非規模化畜牧養殖糞污治理、監督獎勵措施相關條款,條例將群眾的“金點子”變為破解農村難題的“金鑰匙”。
條例在常委會第一次審議后,在《哈爾濱日報》、市屬媒體“兩微一端”、市政府網站等新聞媒體上公開征求意見,召開市、區縣(市)政府座談會以及專家論証會,根據群眾反饋的村民罰款執行難、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主體責任落實難、宅基地管理復雜等意見,《條例》刪除了部分條款,縮小管理范圍,並刪除了大部分處罰條款,將名稱修改為《哈爾濱市農村環境衛生條例》,條例定位也從處罰管理變為正向激勵引導,通過示范帶頭、評比獎勵,激發村民內生動力。根據區縣(市)政府、各職責部門普遍反映的市級層面制定環境規劃、縣級層面制定計劃操作性不強,農民付費難以實行,部分鄉鎮政府承接不了行政處罰權等問題,《條例》將市級政府制定規劃、縣級政府制定計劃,村民付費分擔機制內容刪除,並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主體,明確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市、區縣(市)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處罰。
在市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審議前,對條例可執行性進行專題調研,將調研重點放在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村民在條例出台后是否能夠執行上。調研組梳理出各方主體責任義務,將條款帶到村屯、鄉鎮,走村入戶,到村民委員會聽村規民約、如何處罰等措施制度現狀,到村民家裡聽沾泥土、帶露珠、冒熱氣的真心話,到散養戶家中聽取畜養糞污的處理方式,從規范到制度反復檢驗,各方均表示條例很接地氣,具有很強的可執行性,特別是有能力承接行政處罰權的鄉鎮政府希望《條例》盡快出台,為其執法管理提供有力依據。他們說,隻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因地制宜、注重實效,解決好農業農村發展最迫切、農民反映最強烈的實際問題,才能實現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的幸福願景。(姚宏 張宴方 本報記者 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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