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強軍思想學習問答(22)︱越是現代化越要法治化

——關於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

2023年06月13日15:14 | 來源:中國軍網-解放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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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為什麼說一支現代化軍隊必然是法治軍隊?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依法治軍納入全面依法治國總盤子。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依法治軍作出重要部署。2015年2月,中央軍委專門制定《關於新形勢下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決定》。2021年11月,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首次提出要貫徹依法治軍戰略。一支現代化軍隊必然是法治軍隊。2022年3月,習主席在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代表團全體會議時強調,依法治軍是我們黨建軍治軍的基本方式,是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的必然要求。要貫徹依法治軍戰略,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為推進強軍事業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建設法治軍隊是建設法治國家的內在要求。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一個現代化國家必然是法治國家。縱觀世界近現代史,凡是順利實現現代化的國家,沒有一個不是較好解決了法治和人治問題的。進入新時代,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貫徹依法治軍戰略,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體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中央把握新時代建軍治軍特點規律、從強軍事業全局出發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整個國家都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軍隊法治建設必須堅持貫徹全面依法治國要求,確保依法治軍工作同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相協調、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進程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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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把握依法治軍戰略“八個堅持”

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堅持戰斗力標准﹔堅持建設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堅持按照法治要求轉變治軍方式﹔堅持從嚴治軍鐵律﹔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持官兵主體地位﹔堅持貫徹全面依法治國要求。

軍隊越是現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現代軍隊組織結構日益復雜,科技密集程度不斷提高,專業分工更加精細,特別是隨著信息化智能化迅猛發展,各類信息深度融入軍隊人員、組織、裝備之中,形成了一張無形的復雜網絡。隻有通過法規制度實施標准化、規范化、精細化的建設管理,才能使其成為組織嚴密、協調一致、運轉自如的整體。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軍事變革,也是一個以法治定型致遠的過程。這些年,我軍注重發揮法治的引導、推動、規范、保障作用,實現了組織架構和力量體系的整體性、革命性重塑。同時,一些改革舉措尚未完全落地,在完善機制、理順關系、提高效能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仍然需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建立一整套符合現代軍事發展規律、體現我軍特色的科學的組織模式、制度安排和運作方式。

打贏現代戰爭要求建設法治軍隊。現代戰爭戰場空間全域多維,作戰要素高度聯動,作戰節奏空前加快,作戰管理更加精細,兵力行動協調更加復雜,戰爭過程日益科學化。如果沒有法規制度對作戰指揮和作戰力量進行規范調節,把戰斗力各個系統、各個要素有機整合起來,必然會打亂仗,甚至打不了仗。2020年1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合作戰綱要(試行)》施行,這是新時代我軍作戰條令體系的頂層法規,從制度層面回答未來“打什麼仗、怎麼打仗”的重大問題,為我軍組織實施聯合作戰和聯合訓練提供了基本依據。我們必須適應打贏現代戰爭需要,著眼全系統、全要素、全流程,推進軍事戰略指導、聯合作戰、戰備等方面法規制度創新。這些工作做好了,打仗才能有章法、有勝算。

49.為什麼要推進治軍方式“三個根本性轉變”?

共同條令素有“軍隊小憲法”之稱,是從軍委機關到基層部隊、從高級將領到普通士兵都必須遵守執行的基本軍事法規。2018年5月我軍新修訂的共同條令正式頒布施行,2019年1月中央軍委印發《關於全面從嚴加強部隊管理的意見》,為推動我軍治軍方式轉變立起了硬標准。習主席反復強調,要加快實現治軍方式“三個根本性轉變”,即從單純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轉變,從單純靠習慣和經驗開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規和制度開展工作的根本性轉變,從突擊式、運動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條令條例辦事的根本性轉變。這體現了我軍現代化戰略轉型對變革治軍方式的內在要求,明確了新形勢下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的重要著力點。

習言習語

法律必須被遵守,法治必須被信仰,否則就形同虛設了。

基層建設落實依法治軍要求,最基本的就是貫徹條令條例,堅持按綱抓建。

領導干部要自覺培養法治思維,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自覺做依法治軍的帶頭人。

貫徹依法治軍戰略,要求我們的治軍方式發生一場深刻變革,著力推進“三個根本性轉變”。從單純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轉變,主要是解決用權上的任性現象,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從單純靠習慣和經驗開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規和制度開展工作的根本性轉變,主要是摒棄“以前怎麼干就怎麼干”等盲從行為和經驗習慣,把法規和制度作為抓工作的基本依據和首要原則﹔從突擊式、運動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條令條例辦事的根本性轉變,主要是堅決克服工作上的主觀隨意性,增強工作方式的科學性、預見性和計劃性,把部隊的戰備、訓練、工作和生活秩序納入法治軌道。“三個根本性轉變”,深層意蘊是讓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官兵信仰法治、堅守法治﹔著力重點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權,確保權力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目標指向是形成黨委依法決策、機關依法指導、部隊依法行動、官兵依法履職的良好局面。如果治軍方式不發生根本性轉變,仍然依靠傳統的甚至落伍的方式治理軍隊,“紙上的法律”就難以變成“行動中的法律”,法治的規范、引導和保障作用就難以充分發揮。

推進治軍方式“三個根本性轉變”,說到底是從“人治”到“法治”的轉變。曾經一個時期,重人治、輕法治現象比較突出。有的領導干部長官意志、人治觀念嚴重,“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甚至徇私枉法、違法亂紀。有的搞土政策土規定,借口高標准嚴要求層層加碼。這些都是典型的人治思維。這些年,我軍厲行法治、嚴肅軍紀,堅決糾治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糾現象,法規制度權威性和執行力明顯增強,依法治軍實踐取得重大進展,部隊依法運行局面正在形成,但這方面還有差距。法治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具有統一性、科學性和權威性,能有效防止主觀臆斷、隨心所欲等問題。治軍方式“三個根本性轉變”有著鮮明的問題導向、實踐導向,革除的是“言大於法”、“情大於法”、“權大於法”等頑疾,根本的是要補齊法治化水平不高這個短板。

推進治軍方式“三個根本性轉變”,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和組織效能。治軍方式科學與否,直接關系軍隊建設的質量效益。這輪改革,立起了新的組織架構和體制機制,要求治軍方式進行相應轉變,更好地釋放改革效能。馬克思說:“過時的東西總是力圖在新生的形式中得到恢復和鞏固。”從實際工作看,有些單位還是囿於老體制、限於老套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五多”問題禁而未絕,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各級特別是高層機關轉變職能、轉變作風、轉變工作方式沒有跟上,根本的是治軍方式“三個根本性轉變”沒有到位。隻有跳出舊體制下的思維定勢、固有模式、路徑依賴,建立權力和責任清單制度,形成邊界清晰、鏈路順暢、運行高效的工作體系,才能適應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進程,最大限度地發揮新體制的優越性。

50.為什麼治軍帶兵要嚴字當頭、一嚴到底?

黨的十八大以來,軍隊在從嚴治軍方面屢出鐵腕舉措:“十項規定”、“禁酒令”、“八個專項清理整治”、“嚴格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設立基層風氣監督員”……一道道軍令密集發出,彰顯了抓從嚴治軍不鬆勁、不鬆手、不鬆氣的鮮明態度。兵以治為勝,治以嚴為要。習主席強調,治軍帶兵,必須堅持嚴字當頭、一嚴到底,下大氣力治鬆、治散、治虛、治軟,向一切不嚴不實問題開刀,確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從嚴治軍是建設強大軍隊的鐵律。軍隊作為國家的暴力工具,面對的是殘酷戰爭、生死較量,對嚴明法紀有著強制性要求。列寧指出:“軍隊中是必須有最嚴格的紀律的。”我軍作為新型人民軍隊,歷來以紀律嚴明著稱於世。長征途中,紅軍拿老百姓一些白菜留下10塊銀元、喝碗水給個銅板,彰顯了人民軍隊的本色﹔延安時期,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依法判決黃克功死刑,昭示了共產黨的隊伍沒有“鐵帽子王”﹔解放戰爭中,戰士不吃老鄉一個蘋果、部隊露宿街頭不住民房,以實際行動贏得了民心。正因為始終堅持從嚴治軍,我軍才得以保持強大凝聚力戰斗力,成為一支戰無不勝的軍隊。歷史告訴我們,治軍之道,得之於嚴,嚴才能正綱紀,嚴才能肅軍威,嚴才能出戰斗力。

律令如山,執法如山,才能確保部隊令行禁止。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權威性也在於執行。立了規矩不執行,作了規定不動真格,法規制度就會成為“稻草人”、“泥菩薩”。對一支軍隊來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丟掉的是紀律,敗壞的是風氣,損害的是戰斗力。在和平環境下,部隊對紀律規定的執行容易出現麻痺、打折扣的現象,發生管理鬆懈、作風鬆散、紀律鬆弛等問題,必須時刻保持警惕。1957年,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制定近30年后,毛澤東同志仍然不忘告誡全黨全軍,我們軍隊裡頭要經常進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教育。隻要你空幾個月不搞,就鬆鬆散散了。1973年八大軍區司令員對調時,他還帶領大家唱起《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歌。現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依然存在。法律法規的紅線不能逾越,這一條必須在全軍牢固樹立起來。隻有堅決維護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強化執行力,才能真正讓鐵規生威、鐵紀發力,把從嚴治軍要求落到部隊建設各領域和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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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形成發展

1927年10月,毛澤東同志對部隊宣布三項紀律:行動聽指揮﹔不拿群眾一個紅薯﹔打土豪要歸公。1928年1月,又宣布六項注意:還門板﹔捆鋪草﹔說話和氣﹔買賣公平﹔不拉伕,請來伕子要給錢﹔不打人不罵人。同年4月,正式頒布三大紀律六項注意。1929年6月,又將六項注意發展為八項注意。1947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重行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三大紀律:一切行動聽指揮﹔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一切繳獲要歸公。八項注意: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打人罵人﹔不損壞庄稼﹔不調戲婦女﹔不虐待俘虜。

帶兵要嚴絕不是簡單粗暴,必須嚴之得法。要嚴格依法加強部隊管理,狠抓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落實,提高部隊管理科學性。嚴是愛、鬆是害,要求嚴一些、管理緊一些,既是對黨和軍隊負責,也是對官兵個人負責。日常管理中失之於寬、失之於鬆、失之於軟,部隊就會百弊叢生,於個人、於集體有百害而無一利。我們講部隊是一所大學校、大熔爐,就是通過嚴格訓練、嚴格管理、嚴格教育,讓官兵百煉成鋼、成長成才。嚴是手段,不是目的。嚴格要求的目的在於提高戰斗力,如果簡單粗暴、無限加碼,把部隊管得缺乏生氣,就背離了嚴的初衷。要把關心關愛官兵和從嚴治軍統一起來,把嚴格管理和科學管理統一起來,做到嚴之有據、嚴在法內、嚴得科學。

(責編:王珂園、宋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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