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也是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9月20日習近平總書記來到“楓橋經驗”發源地楓橋鎮考察時指出,“要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緊緊依靠人民群眾,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這一重要講話為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確立了行動指南。
深入理解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內涵
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楓橋鎮考察時的重要講話,從歷史唯物主義和唯物辯証法的視角,全面闡述了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核心要旨。
“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群眾路線是黨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黨依靠干部群眾創造了“楓橋經驗”,並推向全國,這是黨對群眾創舉的肯定和升華,最終是“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楓橋經驗”遵循“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的認識規律,發揮群眾識別矛盾的敏銳性和解決矛盾的能動性,體現了社會治理中黨的領導地位與群眾主體地位的高度統一。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楓橋經驗”從產生到推廣,從不斷發展到持續升華,都體現了對人民內部矛盾的正確處理。毛澤東同志曾指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要區分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人民內部矛盾是非對抗性矛盾”,要採取“團結—批評—團結”的方法解決。“楓橋經驗”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立場、以和為貴的思想、以說服教育為主的方法,確保了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時促和諧、求穩定、謀發展的正確方向。
“緊緊依靠人民群眾”。人民群眾是物質財富生產者、精神財富創造者和社會變革的決定力量。20世紀60年代,楓橋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創新方式,堅持少捕人、矛盾不上交,依靠群眾就地改造“四類分子”﹔20世紀80年代,各地為打擊刑事犯罪,施行融打、防、教、管於一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新時代,廣泛建立的基層治理組織、矛盾調處中心,都是由群眾作為重要主體和矛盾化解的承擔者。“楓橋經驗”充分體現了“緊緊依靠人民群眾”進行社會矛盾糾紛預防調處化解的工作原則。
“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基層是社會的細胞,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可以說,基層既是產生利益沖突和社會矛盾的“源頭”,也是協調利益關系和疏導社會矛盾的“茬口”。黨的二十大報告將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工作場域定位在社會基層,並把解決基層矛盾和沖突作為重要工作機制。
“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矛盾從產生到解體過程分為非對抗、平衡、對抗、激化等四個階段。“化解在萌芽狀態”就是根據矛盾演化邏輯,主動分析風險點,提前介入矛盾過程,防止矛盾無序演化,把矛盾化解在非對抗或平衡階段。20世紀90年代,楓橋干部群眾創立“四前工作法”,即組織建設走在工作前、預測工作走在預防前、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1世紀初又發展為“四先四早”,即預警在先,苗頭問題早消化﹔教育在先,重點對象早轉化﹔控制在先,敏感時期早防范﹔調解在先,矛盾糾紛早處理,皆為根據矛盾階段確立工作目標的創舉。
正確認識基層治理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2013年3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黨校建校八十周年大會暨開學典禮上發表的重要講話中指出,“全黨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就是如何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我國發展起來后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正確認識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是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前提和基礎。
矛盾主體發生變化。一是城鄉人口比重變化。按常住人口計算,“楓橋經驗”形成的1963年,我國城鎮化率為16.84%﹔改革開放初的1978年,我國城鎮化率為17.92%﹔2022年則攀升到65.22%。隨著大量人口向城市集聚,農村居民急劇減少,農村出現“空心化”現象。二是城鄉人口構成日益復雜化。以往我國社會人口的身份較為單一,多為工人、農民、干部等類型。當前,僅從統計視角就可以分為8個大類、1800多個細類。三是人員流動性劇增。隨著信息、交通、物流等的快速發展,戶籍制度逐漸弱化,“人戶分離”現象較為普遍,“熟人社會”逐漸變為“陌生人社會”。觀念沖突時有發生,管理缺位難免出現,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面臨不少新情況新挑戰。
矛盾客體有所調整。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美好生活需要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主要表現為矛盾數量增多、矛盾類型多樣、矛盾訴求多元。除傳統的婚姻、家庭、財產類矛盾糾紛外,經濟、勞資糾紛比例增大,房地產征收類、鄰避類事件時有發生,生產安全、城市安全問題突出。人們不再停留在對矛盾的一般性調紛止息,還日益增加諸如信息公開、敏捷治理、行政回應、程序公正、公眾參與等多元訴求。
矛盾環境經歷變遷。一是經濟發展環境的變化。20世紀60年代,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創造了“楓橋經驗”。與60年前相比,今天的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巨大,經濟糾紛、生態環保糾紛、互聯網糾紛等新矛盾不斷涌現,如何在不斷創新中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成為各地各部門面臨的新課題。二是人際交流環境的變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過不了互聯網這一關就過不了長期執政這一關。互聯網的發展使得人們交流或者交往方式發生變化,線上線下的結合帶來了治理的變革。當前,全國網上信訪量已佔信訪總量的七成以上。同時,網絡容易產生“信息繭房”效應,形成新的矛盾場域,導致偏見固化、信息失真、矛盾疊加、沖突加劇等問題的出現。三是制度環境的變化。我國現行有效法律有298件、行政法規600余部,地方性法規規章數量龐大,各類技術標准、規范性文件也十分完備。與60年前相比,基層治理更加“有法可依”,但也對具體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如何在更細密的制度框架內、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成為基層治理面臨的新情況。
統籌處理好若干辯証關系,以“楓橋經驗”完善基層治理
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對我們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不斷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在具體實踐工作中須重點處理好以下幾個辯証關系。
處理好堅持黨的領導和激發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辯証關系。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必須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強黨員領導干部下訪、下沉、接訪等工作。提升黨對政府依法行政監督工作,開展社會理性空間培育工作,建立矛盾調解以及處理突發性事件的全方位協同機制。同時,發揮基層多元治理優勢,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在治理基礎方面,進一步完善網格管理、精細服務、信息支撐的基層治理平台﹔在治理方式方面,構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結合的多重有效機制。
處理好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辯証關系。新時代“楓橋經驗”超越了“楓橋鎮的經驗”,也突破了“社會治安的經驗”,從“一地之計”上升到“一國之策”,從“平安浙江”升華為“平安中國”,堅持好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既要堅持普遍性,緊緊抓住核心內涵、突出特點、根本特征、鮮明特色等要義,也要結合特殊性,努力做到有亮點、有特色、有創新、有活力。比如,遼寧沈陽牡丹社區的“三零”工作法、福建明溪縣的“僑鄉楓橋”解紛工作法、四川成都武侯區的“信托制”解紛工作法、南京海事法院等11家單位的“海上楓橋經驗”實踐探索、青海海東市服務“拉面經濟”的跨域矛盾糾紛調解等,這些創新做法既堅守了“楓橋經驗”的普遍性,也立足地域、行業的特殊性,是對“楓橋經驗”的堅持和發展,有助於“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確保經濟穩定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
處理好依法治理和綜合施策的辯証關系。新時代“楓橋經驗”應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在規則確立方面,對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進行維護,保護新社會群體的利益﹔在規則執行方面,加大力度採用矛盾引導、疏導、調解、仲裁等方式﹔在監督檢查方面,完善檢察建議、司法建議、監察建議、溯源治理等預防性措施。同時,做到綜合施策。“楓橋經驗”發展到今天,最重要的成果和最鮮明的特色是實現了自律和他律、剛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統一。應善於利用多種有效治理手段和工具,明晰群眾自治邊界,完善議事規則和流程,發揚“講信修睦、親仁善鄰”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突出道德在社會基層治理中的示范、教化作用,發揮技術手段的支撐作用,真正實現“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
處理好防范化解矛盾中的應急處置和常態管理的辯証關系。“楓橋經驗”不斷被賦予全新功能,但維護社會長期穩定一直是其重要目標。新時代堅持和發展好“楓橋經驗”,必須准確把握矛盾演化規律,強化預防意識,推進關口前移,第一時間掌控矛盾狀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加強風險的常態管理、韌性治理。日常應加強與群眾的溝通交流,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定期研判社情民意,建立“應急第一響應人”制度,做到見微知著。善於發揮網絡和人工智能的技術支撐作用,加強監測預警平台和機制建設,強化風險分析評估,讓“平台多跑數,群眾少跑路”,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
處理好線上網絡空間和線下現實空間的辯証關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學會通過網絡走群眾路線,經常上網看看,潛潛水、聊聊天、發發聲,了解群眾所思所願,收集好想法好建議,積極回應網民關切、解疑釋惑”。一些地方創新形成的“有事網上辦,糾紛平台斷,安全保發展,服務常在線”的網上“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了互聯網在收集民意、發揮民智、智能監控、自動預警等方面的優勢和功能,是“走好網上群眾路線”的積極形式。新時代,應積極有序引導互聯網參政議政的渠道建設,發揮“城市留言板”“民情在線”及各類“兩微一端”平台的社會治理功能,調動人們通過網絡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加強線上線下工作相結合,提升網上矛盾化解能力和網絡安全治理能力。
(作者均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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